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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2018-04-19 11:15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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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及普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967个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进行了普查,总体合格率为99.2%。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等12个区政府网站普查合格率达100%。此外,2017年第四季度通报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已完成整改。

根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的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自查报告统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共自查所属政府网站944个,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97.6%,总体合格率为99.9%。经复核,自查情况整体真实准确。市科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丰台区、顺义区政府等已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所属政府网站自查情况。

(二)重要政策信息联动发布情况。全市880个政府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91.0%。其中,85.7%的网站能够在国务院重要信息发布后及时进行转载。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等14个区政府所属网站全部设置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及时转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2018年3月12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共反映本市政府网站问题420条,相关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对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达95.7%。其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和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政府等单位按期办结率达100%。全市962个政府网站在首页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99.5%。其中,87.6%的网站规范嵌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代码。

(四)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情况。全市99.4%的政府网站名称、91.1%的政府网站域名符合《指引》要求。其中,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42个部门积极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署,完成网站域名规范调整工作。全市政府网站党政机关网站标识、ICP备案编号添加比例分别达到83.0%、78.7%。

(五)政府网站规范整合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减量提质增效”为目标,积极推进所属政府网站规范整合工作,全市政府网站数量从2017年第四季度的1046个降至967个。其中,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已将10个所属政府网站整合至本部门网站;海淀区政府完善“全区一网”顶层设计,目前已完成全区所有街道(乡镇)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实现政府网站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用、统一监管;石景山区政府已将街道政府网站整合至区政府门户网站;怀柔区政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全区24个区政府所属网站中已有20个完成整合,整合比例达83%。

(六)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按照《指引》要求及时编制《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认真总结2017年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经过严格审核,全市政府网站全部按时完成年度报表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年度报表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首页“2017年北京市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进行集中展示。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常态化监管力度不够。本次普查共发现不合格网站8个。其中,因空白栏目数量超标导致网站不合格的占62.5%,因站点无法访问导致网站不合格的占25%,因首页面长期未更新导致网站不合格的占12.5%。个别区政府在近几个季度的普查中多次出现网站不合格问题,亟需进一步理顺政府网站管理体制,加大监管力度。

(二)部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及相关标识未按《指引》要求进行规范。如“北京市防汛办业务外网”、房山区“燕山之窗”网等6个网站未以本单位机构名称命名;“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门户网站”等5个网站未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部分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域名尚未规范,或未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核查更新有关数据;全市政府网站标识码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添加率较低,占比仅为38.8%和66.2%。

(三)部分政府网站功能不健全。部分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不够全面实用,如“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网上服务”栏目部分功能不可用;部分政府网站未按《指引》要求开展互动交流,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网未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网“政务咨询”栏目超过两年未公开网民信件或留言办理情况;部分单位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不及时,如市民委、市旅游委、市金融局、市医管局网民留言按期办结率低于70%。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指引》和《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打造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一)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及本系统政府网站的主管主办职责,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检查通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夯实政府网站基础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尚未理顺政府网站管理体制的单位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管理,于2018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网站名称和域名规范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网站主管主办单位等内容的规范添加工作。要严格规范链接管理,确保所有链接有效可用,严禁刊登商业广告,不断提高网站功能规范性和实用性。

(三)积极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时限要求,积极推动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网站整合工作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及以下政府网站整合工作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本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专项考评内容。要同步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及时、准确填报新建、改版、关停网站的相关信息,确保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完整无误。

(四)提高网站安全保障水平。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高度重视网信、经济信息化和公安部门的网络风险预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网站安全可靠。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明示收集、使用用户信息的目的、规则、方式和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自查情况请于2018年5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本次普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政府网站,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与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自查情况一并报送。

附件:1.2018年第一季度各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2.2018年第一季度普查发现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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