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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8-04-19 13:18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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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8号)要求,以及我省工作安排,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省列入全国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府网站共计821个。2018年第一季度新增下线政府网站214个。省政府办公厅本次共抽查了全省500个政府网站,占网站总数的60.9%,总体合格率为97.8%。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1个,主要存在超期未更新和空白栏目等问题。第一季度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的我省政府网站问题有455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假冒政府网站处置工作。对2018年第一季度发现的2个假冒政府网站,省政府办公厅已联系省委网信办协调处理, 分别是“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台州市温岭卫生局”网站。各地、各部门发现假冒政府网站时,要第一时间处置,维护政府网站良好形象。

(二)继续整合存量网站。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和规范管理工作,一个单位已开设多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已开设网站的,要完成内容整合迁移、关停下线。确有特殊需求需保留的,须经审批同意后予以保留,此类网站将列为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和日常抽查重点对象。

(三)规范网站基本信息和标识添加。各级政府网站要规范使用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网站网页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不符合规范的要做好整改。

(四)做好抽查整改工作。本次被通报网站的整改及问责情况(要写明对象和具体措施),由各市政府办公室(厅)于2018年4月20日前书面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五)做好第二季度抽查工作。2018年第二季度各设区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包括本地政府网站运行总体情况、基本信息规范情况、集约化建设情况、抽查名单、抽查结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由各市政府办公室(厅)于2018年5月31日前书面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附件:2018年第一季度抽查发现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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