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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公告

2018-04-20 10:41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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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公告

近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气象政府网站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16〕286号)等文件要求,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内部抽查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情况

截至2018年3月20日,气象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运行政府网站数量为128家(含暂时下线1家),按照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0%要求,第一季度随机抽查41家气象政府网站,其中包括部级气象政府网站1家,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级气象政府网站20家,大连、长白山、延边、吉林市、泰州、苏州、德州、淄博、菏泽、潍坊、济宁、威海、周口、商丘、鹤壁、济源、中山、揭阳、阿坝、甘孜等市级气象政府网站20家。

按照相关要求,中国气象网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并按要求进行信息转载。按要求完成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印发《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气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所有网站均编制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中国气象局办公室编制、发布《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并按要求在中国气象局官网开设专栏,集中发布了气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气象政府网站在首页均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妥当办理网民留言问题。本季度,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陕西、西藏等地气象政府网站针对网民留言信息,认真及时做好问题核实、整改和反馈工作,办理网民留言问题共计47条,办结率100%。

为落实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实现气象政府网站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完善监管考核机制,1月19日,印发了《气象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南》(气办发〔2018〕2号),对气象政府网站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和规范性要求。同时以推进集约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按国办有关要求规范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气象政府网站运维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本季度所抽查的41家气象政府网站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网站可用性”方面。气象部门政府网站不可用链接数量总体大幅减少,但个别网站不可用链接数量偏多,存在首页不可用链接情况。

(二)“信息更新情况”方面。部分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更新频率不达标,个别网站出现空白栏目情况。

(三)“互动回应情况”方面。个别网站互动回应较差,政务咨询栏目和互动访谈栏目回应不足。

(四)“网站找错”方面。总体较上季度有所改进,但个别网站依然存在问题处理拖沓、不到位情况。

(五)“登记信息”核改方面。个别网站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核改。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办公室通过邮件、微信工作群向相关单位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主要措施如下:

(一)督促整改。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下一步网站抽查工作进行部署。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针对抽查发现问题,认真迅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所属政府网站问题排查和整改力度。

(二)强化责任。要求各单位从政治高度认识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气象政府网站主体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责任到岗到人。

(三)完善制度。1月19日,办公室印发《气象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南》(气办发〔2018〕2号),对气象政府网站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和规范性要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长效机制建设。

(四)实时监测。借助第三方技术平台开展实时监测,实时反馈网站监测情况,对问题精准定位,针对本季度抽查中发现的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标准。按照国办有关要求,在年度工作报表发布、网民留言问题办理中严格标准,对网民留言问题,原则上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提高办结时效的同时,对问题办理质量提出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按照局领导指示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重要性认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气象局关于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网站工作考评机制和问责机制,落实网站抽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二)加强学习,明确要求。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管理新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尤其加强对《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的学习,通过文件学习提高对气象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认识,把握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标准和管理要求,并落实到位。

(三)顶层设计,推进集约。以实施《气象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南》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好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快平台整合共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确保气象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常态监管,强化问责。摒弃“突击式”应付抽查思维与做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建立完善政府网站监管常态化机制。同时,加强对气象政府网站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严肃认真做好考核评价、通报和督查问责等工作。

(五)加强沟通,常抓不懈。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将持续加强对气象部门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和管理,对于工作新要求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科学有效办法措施,并加强与国办信息公开办等管理部门沟通,寻求指导帮助,不断提升气象政府网站运维和管理水平。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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