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2018-04-20 15:36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云府办明电〔2018〕1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共开展3轮政府网站普查。截至3月21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474个,一季度不合格网站24个,总体合格率95%。昭通、玉溪、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丽江、怒江等10个州、市和滇中新区合格率100%;保山、德宏、迪庆等3个州、市合格率低于90%。

(一)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情况。474个在运行政府网站均按规定公布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了网页地址;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公开了《云南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监管报表》并集中展示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二)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3月21日,“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99条,超时回复5条,按时办结率9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大部分问题网站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关键词语错别字、漏字情况比较突出;个别网站对发布信息中附件的有效性检查不到位,存在死链、错链导致扣分大于40%。部分网站存在整改问题“见子打子”“应付差事”现象,整改完成后仍发生同一类型错误。“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门户网站”在2轮检查中均存在错别字、漏字;“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多条信息出现错别字、漏字。

(二)网站建设规范管理仍需大力加强。部分网站底部功能区党政机关标识、“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要素不齐备。个别网站名称或域名仍不规范,部门政府网站名称中出现“门户”字样,域名未使用“gov.cn”后缀,网站网页显示名称与填报名称不一致。如,“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缺少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标识码;“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迪庆州科技信息网”网站域名仍以“.net”为后缀。

(三)个别网站对网民留言长时间未回应。“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长时间未对群众留言信息作出回应。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健全落实常态化监测机制。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加强对主动发布信息和联动转载信息的审核,通过优化人工审核流程、完善机器扫描错别词库、及时跟踪网民留言、对照历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等方式,多措并举,层层把关,杜绝错别字、漏字情况。

(二)规范网站管理,完善网站基本信息。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网站集约化整合工作,关停并转不规范和无力维护的网站,规范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网上履职效能。各级各类在运行政府网站必须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登记,纳入监管;各地各部门网站主办单位要加强网站名称、域名、栏目名称、办事服务内容、网面底部信息区相关标识等要素规范。

(三)重视留言办理,提高互动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栏目。对有效留言的回应,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网站主办单位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规范运维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摸清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机制体制,深入研究历次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严肃整改。尤其是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总结问题原因,细化工作任务,杜绝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确保所辖政府网站的运维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良性运行。

(五)高度重视网站安全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可靠。加强日常巡检和日志分析,遇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积极配合网信、公安、电信主管部门做好仿冒政府网站的处置工作,维护政府网站良好形象。

各州、市和省直部门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有效措施逐项整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政府办公厅。4月底将对此次通报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查,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将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联系人及电话:郭超、杨洋,0871-63609686(兼传真);邮箱:xxgkb1203@163.com。

附件:1.2018年一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18年一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

      3.2018年一季度“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3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