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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和5月份全省政府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2018-07-18 14:05 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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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5月16日,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8﹞19号),5月15日-24日,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开展2018年第5次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3月-4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印发了通报。

(一) 抽查情况。此次共抽查全国政府网站303家,总体合格率95%,其中21省(市、区)合格率为100%。我省被抽查政府网站11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合格率100%。

(二)找错留言办理情况。“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13542条,总体办结率为99%,有26个地区和部门按期办结率达100%。我省共转办网民有效留言274条,总体办结率为100%,其中,有10条未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按期办结率为96.4%。

(三)问责情况。各地区、各部门继续做好对不合格政府网站责任单位和人员的问责工作,196名有关责任人被上级主管单位约谈,29人作出书面检查,35人被通报批评,12人被调离岗位或免职。

(四)存在主要问题。一是网站管理不到位。个别政府网站首页长期不更新,且发稿日期造假。二是服务互动功能欠缺。一些网站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缺失;部分网站无搜索功能或搜索功能不可用;个别网站仍未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一些网站无互动交流栏目或互动栏目长期不回应。三是域名标识不规范。部分网站域名仍以“.com”为后缀,一些网站未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二、5月份全省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一)网站抽查情况:5月,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政府网站85家,发现不合格网站2家,总体合格率为97.6%。不合格网站及存在突出问题:“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监测时间点前两周内首页无信息更新,“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存在15个空白栏目。

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办事指南要素缺失、链接无法打开、名称域名不规范等较突出问题,主要为:一是网站内容建设问题。“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存在多个空白栏目,“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20个链接无法打开,“阜新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信息网”3类办事指南要素缺失;二是网站规范管理问题。“抚顺警网”未按要求规范网站名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营口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网、“铁岭市地震局”网等网站域名仍以“.com”或“.cn”为后缀;“葫芦岛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网域名调整后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及时更新。

(二)网友找错情况:5月份全省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108条,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77条,占71.3%。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内容错误、链接无法打开、办事服务功能欠缺等。总体办结率为100%,“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大连市交通局”网存在个别找错留言未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情况。

三、近期工作要求

根据国办通报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网站监管工作实际,对近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监督检查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监管,深入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协调网信、编办、工信、公安、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梳理本地区、本部门现有政府网站情况,重点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业务处室、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网站开办情况进行核查,未纳入政府网站统一监管的,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每月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所辖政府网站进行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严格政府网站开办及下线流程。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向本级政府办公厅(室)提交开办或下线申请,逐级审批,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方可启动,不得出现“先建设,后审批,先下线,后申请”等问题。政府网站下线后,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向报告网站变更状态。各市政府办公厅(室)要核查本地区已下线政府网站情况,督促未注销相关信息的尽快予以注销。

(三)推进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规范等工作。各市政府办公厅(室)要指导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做好名称域名规范工作,政府网站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网站域名要以“.gov.cn”为后缀,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政府网站名称域名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改相关信息,逐级审核后,报省政府办公厅。网站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

(四)优化政府网站服务互动功能。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提供准确实用的政府网站搜索,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开设互动交流栏目,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

(五)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健全网信、工信和公安部门的网络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各种网络安全威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大对假冒政府网站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对本次通报的不合格网站,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6月15日前将整改及追责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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