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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又进一步

2018-09-01 07:49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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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沪伦通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又进一步

8月31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规范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涉及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跨境转换等行为,证监会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本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则,对参与沪伦通的相关市场主体和行为提出了具体规范性要求,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伦通的开通有何重大意义,与沪深港通有何不同?记者进行了采访。

沪伦通,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DR)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沪伦通包括东、西两个业务方向。东向业务是指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西向业务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伦交所挂牌全球存托凭证(GDR)。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沪伦通是深化中英金融合作,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精神,具有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提高境内市场的深度和国际化水平,推动境内证券机构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提升证券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为两地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进入对方市场投融资的便利机会,使境内居民在本地市场实现投资境外品种,支持A股上市公司从境外市场融入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开展跨国融资和并购;三是有利于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四是有利于深化中英金融合作,共同打造中英“黄金时代”增强版。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沪伦通的开通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范围扩宽,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繁荣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沪伦通与沪深港通有何不同?对此,专家表示,沪深港通是由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境内投资者的交易申报订单路由至境外交易所执行,并由两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为本地投资者提供名义持有人服务、代为持有境外证券并参与清算交收的互联互通模式。

沪伦通是沪伦两地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到对方市场上市交易DR的模式。投资者参与DR交易结算的模式与股票类似,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沪伦通DR与基础股票间可以相互转换。利用基础股票和DR之间的相互转换机制,打通两地市场的交易。

形象地说,沪深港通是两地的投资者互相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投资者”跨境,但产品仍在原市场。而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产品”跨境,但投资者仍在本地市场。

据介绍,上交所将尽快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开展准备工作。同时,继续与伦交所、境内外主体紧密联系,推动伦交所优质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非融资型CDR;大力支持境内蓝筹企业借助沪伦通业务渠道,充分利用伦交所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行GDR,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知名度。(记者 温济聪)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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