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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7-001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5月23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7〕59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题 词: 文秘工作 国旗 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7-001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05月23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7〕59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题 词:

文秘工作 国旗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
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

国办函〔2007〕59号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你委《关于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的请示》(奥组委〔2007〕12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望正确使用,切实维护国旗尊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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