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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5-0006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05年05月18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题 词: 民政 行政区划 上海 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5-0006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05年05月18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主 题 词:

民政 行政区划 上海 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

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宝山区长兴乡、横沙乡整建制划入崇明县的请示》(沪府〔200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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