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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7-00028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7年11月18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城澳港白马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7〕10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2日
主 题 词: 交通 港口 口岸 福建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7-00028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7年11月18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城澳港白马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7〕10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2日

主 题 词:

交通 港口 口岸 福建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城澳港白马港区

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国函〔1997103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福安市白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请示》(闽政〔1996〕文200)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白马港区作为城澳港口岸的一部分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有关开放海域范

围、外国籍船舶进出港航线和军事设施安全保密措施等事宜,由你省与南京军区和海

军东海舰队商定。

  二、白马港区的检查检验工作,由城澳港口岸现有检查检验单位承担。该港区设

立检查检验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视口岸业务发展情况另行研究。

三、白马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前,由你省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对外公布。

    国 务 院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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