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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4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6-0001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6年10月06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广场重塑孙中山雕像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6〕6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4日
主 题 词: 城乡建设 纪念物 江苏 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6-0001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6年10月06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广场重塑孙中山雕像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6〕6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4日

主 题 词:

城乡建设 纪念物 江苏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

广场重塑孙中山雕像的复函

 

国办函〔199667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南京新街口广场重塑孙中山雕像的请示》(苏政发〔199697)收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为了纪念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弘扬民族精神,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对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广场重塑孙中山雕像,经费由南京市自筹。

     二、请你省及南京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孙中山雕像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重塑孙中山雕像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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