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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4-0008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4年02月22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口粮食复合肥农膜原料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4〕2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主 题 词: 进口 商品 政策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4-0008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4年02月22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口粮食复合肥农膜原料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4〕2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主 题 词:

进口 商品 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口粮食

复合肥农膜原料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办函〔199423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农业部、内贸部、外经贸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为保证国内市场供应,支持农业生产,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现就去年计划内进口结转今年到货的250万吨粮食和今年计划内进口复合肥、农膜原料进口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同意对去年计划内进口结转今年到货的250万吨粮食,进口增值税征收后全部返还。对进口复合肥进口关税实行零税率,进口增值税征收后全部返还。对进口农膜原料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增值税征收后全部返还。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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