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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4-0007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4年05月26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请求延长广东民族学院按半费在海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期限请示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4〕48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主 题 词: 教育 招生 海南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4-0007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4年05月26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请求延长广东民族学院按半费在海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期限请示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4〕48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主 题 词:

教育 招生 海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

请求延长广东民族学院按半费在海南招收

少数民族学生期限请示的复函

 

国办函〔199448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送的《关于请求延长广东民族学院按半费在海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期限的请示》(琼府〔199421)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广东民族学院按半费在海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问题已经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提出解决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曾就此发出明电(国办发明电〔199019号、20)。有关广东民族学院按半费在海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期限问题,请你省直接与广东省协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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