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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00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2年04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江阴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2〕35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7日
主 题 词: 江苏 港口 口岸 开放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00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2年04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江阴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2〕35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7日

主 题 词:

江苏 港口 口岸 开放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江阴港
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国函〔199235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开办江阴港外籍船舶交货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阴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有关港口开放范围、水上安全管理和军事设施安全保护措施等,由你省与总参、交通部商定。

二、有关口岸检查检验工作,暂由就近的口岸派人承担。检查检验人员现场办公等条件,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

三、要切实做好江阴港对外开放前的准备工作,正式对外开放的时间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确定。

        国 务 院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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