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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35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1989年04月27日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海军、空军一九八九年招收飞行学员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发〔1989〕3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5日
主 题 词: 军事 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35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1989年04月27日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海军、空军一九八九年招收飞行学员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发〔1989〕3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5日

主 题 词:

军事 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海军、空军

一九八九年招收飞行学员问题的通知

国发〔1989〕36号


国家教委、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海军、空军: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同意一九八九年海军招收一百名飞行学员,空军招收九百八十名飞行学员(其中招收女飞行学员三十五名)。

海、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经过两年的改革试点,是成功的。从一九八九年开始按新的办法执行,即: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每年由国家教委、公安部、总政治部统一部署,分别由海、空军组织实施,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备案。招收飞行学员经费由财政部解决。地方承担招收飞行学员任务的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

望加强对招收飞行员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注意总结经验,保质保量完成招收飞行学员的任务。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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