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2-06-20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6-000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86年01月05日
标  题: 关于由李东冶同志负责宝钢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1986〕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0日
主 题 词: 冶金 人事任免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6-000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86年01月05日

标  题:

关于由李东冶同志负责宝钢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1986〕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0日

主 题 词:

冶金 人事任免


关于由李东冶同志负责

宝钢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19861

国务院各经济部门,上海市、江苏、山东、浙江、安徽省人民政府:

为了保持宝钢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连续性,国务院决定:由李东冶同志接替韩光同志,作为国务院代表,协调处理宝钢建设涉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的问题。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一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