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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021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29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陕西省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15〕15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04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021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29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陕西省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15〕15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0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陕西省承办
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函
国办函〔2015〕155号

体育总局、财政部:
  你们《关于批准陕西省作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承办单位的请示》(体竞字〔2015〕18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省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二、筹备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经费主要由陕西省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陕西省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三、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俭高效原则,共同组织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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