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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14:11:45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1-0007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1991年07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衢州机场实行军民合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1〕44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1-0007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1991年07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衢州机场实行军民合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1〕44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

衢州机场实行军民合用的批复

国函〔1991〕4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民航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合用衢州军用机场的请示》(浙政发〔1990〕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衢州机场实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航站由衢州市负责建设,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二、机场的使用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国发〔1985〕143号)执行。

三、具体事宜请你们协商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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