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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10:09: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3-0013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3年06月1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黄石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3〕8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3-0013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3年06月1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黄石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3〕8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黄石港

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批复

国函〔1993〕8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黄石口岸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请示》(鄂政发〔1992〕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黄石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为了加强对外国籍船舶沿江进入港口及其人员活动的管理,由你省会同省军区制定安全保密措施。

二、黄石港口岸边检、海关、卫检、动植检、商检人员办公、生活用房建设资金以地方解决为主,国家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国家补助的部分由你省另文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新增人员的开办费由地方解决。业务用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解决。

三、黄石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前的准备工作,由国家口岸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正式对外公布。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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