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7-03-22 09:2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3-00212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2003年05月01日
标  题: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李杰等10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发文字号: 国函〔2003〕5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03-00212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发文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成文日期:

2003年05月01日

标  题: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李杰等10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发文字号:

国函〔2003〕5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2日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李杰等10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3〕53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一、授予以下4名同志武警大校警衔:

李 杰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凤河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德吉娜珍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瞿新春  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二、授予以下3名同志武警上校警衔:

吴志培  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峰  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干事

陈荔宾  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武警专业技术上校警衔:

周敬东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卫生队主治医师

魏 平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医院主治医师

景 绒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消防指挥系消防监督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国    理  温家宝

                    中     席  江泽民

                      二〇〇三年五月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