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0-12-18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032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2年06月04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举办'93上海国际电影节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2〕44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8日
主 题 词: 上海 电影 信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2-00032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2年06月04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举办'93上海国际电影节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92〕44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8日

主 题 词:

上海 电影 信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举办

'93上海国际电影节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1992〕4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93上海国际电影节的请示》(沪府〔1992〕12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函复如下: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国际友好交往,促进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同意你们举办’93上海国际电影节。所需经费由电影节组委会自行筹措。关于上海国际电影节每两年举办一次的问题,由你市与广播电影电视部商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六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