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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7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6-00046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86年09月02日
标  题: 关于在南昌市设立海关机构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86〕4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17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6-00046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86年09月02日

标  题:

关于在南昌市设立海关机构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86〕4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17日


关于在南昌市设立海关机构的复函

国办函〔1986〕4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五月三日《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答复如下:

因南昌市不是直接对外开放的口岸,进出口货运量不大,设立南昌海关的条件不成熟。考虑到你省进一步开展对外贸易的实际需要,同意在南昌市设立海关办事处,隶属九江海关。人员编制由海关总署调剂解决,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负责。请你省按照国务院国发〔1985〕113号文件的规定,解决该办事处的办公、生活用房。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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