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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0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5-0006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5年06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林业部恢复西南航空护林站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5〕96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20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5-0006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5年06月2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林业部恢复西南航空护林站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5〕96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20日


国务院关于林业部

恢复西南航空护林站的批复

 

国函〔198596

 

云南、四川、贵州、广西省(区)人民政府,国家计委、林业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

林业部《关于恢复西南航空护林站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强西南林区护林防火工作,同意恢复林业部西南航空护林站,设在云南省昆明市。该站及各分站事业编制为一百二十九人。

二、西南航空护林站应本着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逐步建设。该站所需事业费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的可能,由财政部商林业部予以安排,原地方事业费即办理上划手续。

三、基建投资在林业基建投资中统筹安排。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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