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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
发文字号:   源: 国家民委网站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民族事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 标       题: 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
  • 发文字号:
  • 来       源:国家民委网站
  •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民族事务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27日

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区)司法厅、民(宗)委、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民宗局、普法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安排,司法部、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经商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各有关省(区)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司法部、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

附件:“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

司法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区)司法厅、民(宗)委、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民宗局、普法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安排,司法部、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经商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各有关省(区)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司法部、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

附件:“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

司法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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