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复函 发文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办非遗函〔2018〕176号   源: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8日
  • 标       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复函
  •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办非遗函〔2018〕176号
  • 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

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复函

办非遗函〔2018〕176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提请评审〈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收悉。

我部组织对《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体现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要求,规划的内容比较全面、结构合理,基本符合《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的要求。我部同意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

请你厅认真组织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实验区所在地区各级财政预算。关于规划文本中所申请的中央补助经费,我部将根据资金申报管理的有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申请核定。

专此函复。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

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复函

办非遗函〔2018〕176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提请评审〈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收悉。

我部组织对《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体现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要求,规划的内容比较全面、结构合理,基本符合《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的要求。我部同意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

请你厅认真组织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实验区所在地区各级财政预算。关于规划文本中所申请的中央补助经费,我部将根据资金申报管理的有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申请核定。

专此函复。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