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 发文机关: 能源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 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   源: 能源局网站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9日
  • 标       题: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
  • 发文机关:能源局综合司
  • 发文字号: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
  • 来       源:能源局网站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19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
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
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全面掌握和梳理规划内的新能源项目信息,请你单位按有关规定梳理“十二五”以来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纳入规划但未建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

一、关于风电项目

(一)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核准文件应按项目管理的规定声明作废。

(二)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应按国能新能〔2016〕84号文件要求,予以废止。

(三)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应予以废止,如仍需核准,需重新纳入之后年度的建设方案。

(四)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作出承诺是否继续建设。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应及时废止;承诺继续建设的,应承诺拟开工建设的时间节点。

红色、橙色预警地区项目,开工时间应与电网企业充分协商,确保落实消纳条件。

二、关于光伏发电项目

(一)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未开工的项目。

(二)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已开工的项目。

(三)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的项目。

(四)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的项目。

(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

以上项目请同时明确是否需要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未开工项目,由项目单位明确是否继续建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处置。

上述情况梳理完毕后,应将有关情况分类对全社会公示,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和所在地区派出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各单位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68555892 传真:010-6855504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9月19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
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
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全面掌握和梳理规划内的新能源项目信息,请你单位按有关规定梳理“十二五”以来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纳入规划但未建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

一、关于风电项目

(一)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核准文件应按项目管理的规定声明作废。

(二)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应按国能新能〔2016〕84号文件要求,予以废止。

(三)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应予以废止,如仍需核准,需重新纳入之后年度的建设方案。

(四)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作出承诺是否继续建设。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应及时废止;承诺继续建设的,应承诺拟开工建设的时间节点。

红色、橙色预警地区项目,开工时间应与电网企业充分协商,确保落实消纳条件。

二、关于光伏发电项目

(一)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未开工的项目。

(二)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已开工的项目。

(三)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的项目。

(四)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的项目。

(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

以上项目请同时明确是否需要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未开工项目,由项目单位明确是否继续建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处置。

上述情况梳理完毕后,应将有关情况分类对全社会公示,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和所在地区派出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各单位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68555892 传真:010-6855504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