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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 发文机关: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18年第106号   源: 商务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 标       题: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
  •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106号
  • 来       源:商务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26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106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对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2001年12月27日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106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对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2001年12月27日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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