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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18〕26 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9日
  • 标       题: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 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财税〔2018〕26 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29日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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