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18〕50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5日
  • 标       题: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 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财税〔2018〕50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5日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