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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预〔2018〕54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 标       题: 关于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发文字号:财预〔2018〕54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18日

关于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8〕5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1号),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额度详见附件),项目代码为Z135110079013,列入2018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

请按照财预〔2015〕121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在2018年8月31日前,上报2018年资金分配情况。

附件: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财政部

2018年4月18日

关于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8〕5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1号),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额度详见附件),项目代码为Z135110079013,列入2018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

请按照财预〔2015〕121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在2018年8月31日前,上报2018年资金分配情况。

附件: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财政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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