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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18〕21 号   源: 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8〕21 号
  • 来       源:海关总署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02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公告〔2018〕21 号


为便利企业运作,促进国内钻石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即税号71022100、71022900、71049011、71051020项下钻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依法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公告〔2018〕21 号


为便利企业运作,促进国内钻石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即税号71022100、71022900、71049011、71051020项下钻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依法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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