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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发文字号: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源: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 标       题: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
  • 发文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 发文字号: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 来       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21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道路货运车辆
“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
〔2018年 第3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工作改革要求,优化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将全国首批具备道路货运车辆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条件的3267家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后续名单由各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发证部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行公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配合交通、公安、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证后监管,确保“三检合一”政策落实到位。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1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道路货运车辆
“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
〔2018年 第3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工作改革要求,优化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将全国首批具备道路货运车辆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条件的3267家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后续名单由各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发证部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行公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配合交通、公安、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证后监管,确保“三检合一”政策落实到位。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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