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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法〔2019〕58号   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文种类: 决定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 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 发文字号:建法〔2019〕58号
  • 来       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文种类:决定
  •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1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建法〔2019〕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部决定废止部分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建法〔2019〕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部决定废止部分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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