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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九批)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4日
  • 标       题: 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九批)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文字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0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3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九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九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3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九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九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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