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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文机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自然资电发〔2019〕24号   源: 自然资源部网站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 标       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自然资电发〔2019〕24号
  • 来       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22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自然资电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防汛抗旱检查的通知》(国汛办电〔2019〕1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部工作安排,定于5月开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准备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情况,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情况等。

(二)今年以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重要隐患点、重要区域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防灾责任制、编制防治方案、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各地自查。各地要抓紧组织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查。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指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特别是地震高发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生命线工程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大灾的能力。

(二)部抽查。部地质勘查管理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部门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将结合工作安排赴三峡库区、地震灾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中部强降雨地区和沿海季风影响区等地进行抽查调研。具体安排由部地勘司提前与相关省厅联系。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准备,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547号)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动员,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刘玉卓 010-66558309 66558542(传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2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自然资电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防汛抗旱检查的通知》(国汛办电〔2019〕1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部工作安排,定于5月开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准备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情况,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情况等。

(二)今年以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重要隐患点、重要区域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防灾责任制、编制防治方案、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各地自查。各地要抓紧组织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查。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指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特别是地震高发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生命线工程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大灾的能力。

(二)部抽查。部地质勘查管理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部门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将结合工作安排赴三峡库区、地震灾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中部强降雨地区和沿海季风影响区等地进行抽查调研。具体安排由部地勘司提前与相关省厅联系。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准备,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547号)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动员,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刘玉卓 010-66558309 66558542(传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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