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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08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 发文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08日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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