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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   源: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2日
  • 标       题: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 发文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
  • 来       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
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进口贸易,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编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现予发布。

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具体描述与界定,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为准。《参考表》中的商品编号仅供参考,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产品的商品编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准。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
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进口贸易,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编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现予发布。

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具体描述与界定,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为准。《参考表》中的商品编号仅供参考,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产品的商品编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准。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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