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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工信厅科函〔2020〕220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工信厅科函〔2020〕220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1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0〕22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3号)要求,我部对2017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6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其中,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放弃复核,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复核评价,撤销上述6家企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希望通过复核评价的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附件: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

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0〕22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3号)要求,我部对2017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6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复核评价。其中,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双园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放弃复核,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复核评价,撤销上述6家企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希望通过复核评价的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附件: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

通过2020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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