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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 标       题: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6日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43号

为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二、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三、不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除外。

四、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16日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43号

为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二、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三、不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除外。

四、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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