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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 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 标       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5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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