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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水明电〔2021〕31号   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6日
  • 标       题: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 发文字号:交水明电〔2021〕31号
  • 来       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交水明电〔202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继续强化“人物同防”,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特别是因船员换班、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感染和进口冷链食品以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造成港口一线人员和登轮人员感染的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部组织修订形成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宣贯,将《指南》最新要求传达到引航机构、港口企业、船舶代理、船舶燃油供应企业等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保护一线人员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附件.doc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交水明电〔202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继续强化“人物同防”,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特别是因船员换班、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感染和进口冷链食品以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造成港口一线人员和登轮人员感染的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部组织修订形成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宣贯,将《指南》最新要求传达到引航机构、港口企业、船舶代理、船舶燃油供应企业等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保护一线人员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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