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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发文机关: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7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 发文机关: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 来       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7日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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