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机关: 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文种类: 命令(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7日
  • 标       题: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文机关:发展改革委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 来       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公文种类:命令(令)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