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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发文机关: 自然资源部
发文字号: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23号   源: 自然资源部网站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 标       题: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
  • 发文字号: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23号
  • 来       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6日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2021年第23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我部开展了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共有61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77个甲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鉴于现阶段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将由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邮寄送达。请资质延续申请通过的单位收到我部邮寄的证书后,将原甲级资质证书原件邮寄到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010-66558739

自然资源部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2021年第23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我部开展了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共有61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77个甲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鉴于现阶段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将由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邮寄送达。请资质延续申请通过的单位收到我部邮寄的证书后,将原甲级资质证书原件邮寄到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010-66558739

自然资源部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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