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决定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3日
  • 标       题: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 发文机关: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公文种类:决定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13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
税务总局局长:王  军
2021年4月13日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
税务总局局长:王  军
2021年4月13日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