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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网信办秘书局 公安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药监局综合司 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号   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网信办秘书局 公安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药监局综合司 中医药局办公室
  • 发文字号: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号
  •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8日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网信办、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邮政管理局、药监局、中医药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决定于2021年6月-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公安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网信办、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邮政管理局、药监局、中医药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决定于2021年6月-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公安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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