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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 发改环资〔2021〕969号   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建设项目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1〕969号
  • 来       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建设项目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0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日

附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日

附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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