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办发字〔2021〕66号   源: 林草局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 标       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 发文字号:办发字〔2021〕66号
  • 来       源:林草局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31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