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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财教〔2021〕283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机关:财政部 教育部
  • 发文字号:财教〔2021〕283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30日

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28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doc

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28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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