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 来 源: |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 |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