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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 发改高技〔2021〕1841号   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 标       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 发文字号:发改高技〔2021〕1841号
  • 来       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发改高技〔2021〕184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建设方案>的函》(宁政函〔2021〕8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宁夏枢纽”)。

二、宁夏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三、宁夏枢纽规划设立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中卫工业园西部云基地。要充分发挥区域可再生能源富集的优势,积极承接东部算力需求,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

四、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宁夏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1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网 信 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12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发改高技〔2021〕184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建设方案>的函》(宁政函〔2021〕8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宁夏枢纽”)。

二、宁夏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三、宁夏枢纽规划设立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中卫工业园西部云基地。要充分发挥区域可再生能源富集的优势,积极承接东部算力需求,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

四、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宁夏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1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网 信 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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